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其基本目标是通过该课程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四条 毕业论文撰写与打印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肇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附件1)。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与选题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进行。学院鼓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大创项目)可以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撰写工作。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切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学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有: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学科发展水平。题目难易要适当,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适当加大难度。
2、提倡与其他学科专业相互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3、选题可由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申请,或两者相结合。
4、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一人一题,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前一个月确定,以利于选择指导教师、做好写作计划及各项准备工作。
5、确定指导教师须经教研组教师集体讨论,教研组组长签字,院长审批,报学院教务员备案并公告。
6、确定选题后,必须填写开题报告书(附件2),并向指导教师汇报选题情况,指导教师应做好选题指导,介绍选题的研究情况、发展动态和要求等。选题经过开题答辩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的应该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更改申请(附件3),并重新作选题开题答辩。
7、撰写论文。学生在阅读文献、收集资料或展开实验的基础上,拟定写作提纲,提交指导教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撰写初稿,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最终定稿。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七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方能取得成绩。答辩时间安排按体育与健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日程进度表进行(附件4)。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学院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副教授以上人员5—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1、组织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必须由讲师以上的人员(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每组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应设组长、秘书各1人。
2、领导并组织答辩具体工作。
3、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4、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附件5),对院优秀论文进行二次答辩。
第九条 答辩要求
1、学生必须认真准备答辩,拟出发言提纲,介绍毕业论文(设计)。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介绍和提问)以15分钟为宜。
2、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安排学生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参加各小组答辩的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旁听小组答辩。
3、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和论文(设计)质量,参照评分标准(附件6)进行评分。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答辩小组评分。答辩小组最后须为每篇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和评分。
4、对质量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可提交答辩委员会作最后审定。一经审定,除毕业论文(设计)判为不及格外,还要对作者作严肃处理。
5、学院优秀论文(设计)必须经过院答辩委员会二次答辩,以二次答辩的评定结果为答辩成绩。
6、认真做好答辩记录(附件7),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条 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平时写作过程、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评分采用指导教师评分、非指导教师评阅人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论文(设计)最终成绩:
100=平时成绩(20%)+论文质量(40%)+答辩成绩(40%)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按照评分标准(附件6)进行。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按照答辩评分参考标准(附件6)进行。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对超过15%的部分由学院答辩委员会严格评判。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处理
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可申请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应重新选题,由学院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院领导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基本职责
1、组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召开动员大会,对选题、撰写、答辩、评分等向学生和教师提出统一规范和要求,宣布纪律及注意事项。
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排。
4、组织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资格。
5、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遇到的问题。
6、组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初评优秀和不及格的复审答辩。
7、组织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普查、抽查和评价工作。
8、组织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附件8)。
10、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上报(附件9),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附件10)并上报学校。
11、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以上或具有相应职称、有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10篇;因特殊情况,超过10篇须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指导教师具体职责有:
1、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
2、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的条件与特长,指导学生制定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计划,审阅学生写作提纲、设计方案或实验方案。同时保留学生论文1稿、2稿、3稿的版本以及相关指导记录。
3、指导和检查学生查阅中外文文献,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
4、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实验,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解决,确保研究顺利进行。
5、评阅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质量评分标准,认真写出评语,给出建议成绩。同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
6、指导教师确定后,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不要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学院批准。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确因特殊原因需暂停指导时,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要求自行废止。
体育与健康学院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