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肇庆学院关于 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1:30 点击:


肇学院〔2020 80 

 

 

各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总体设计。为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人才培养方案在本科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指导意义和纲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 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 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的办学理念落实到人才培养体系中,围绕“素质、能力、创新”三个维度,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为重点,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科学重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推进通


 

 

 

 

 

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行,开放教育与个性化教育共进,全面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合理设计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努力构建 “素质为魂,能力为本,崇尚创新 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凸显 “应用至上,能力为本”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德育为本,能力为核

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环境,把德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双轨建设,将思政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教书育人的内涵落实在课堂教学主渠道,培育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将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要求,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加强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提高培养方案与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实现培养方案对于学生发展需求的满足度。通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不断增加技能训练的课程内容,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严据标准,彰显特色

各专业应严格对照《国家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与理念内涵,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国家标准》引领专业建设,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的标准,不断加强内涵建设。

在遵循《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各专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凝练专业特色。各专业要以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自身办学实际,提高人才培养体系的适用性;以最新的教育理念为引领,结合自身办学传统,坚持创新


 

 

 

 

 

与传承相结合原则,既要借鉴和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又要传承本专业办学传统与特色,提高人才培养体系的先进性;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引领,结合学校定位与专业优势,加强专业发展与地方产业的融合,凸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区域独特性。

 三)学生中心,个性培养

在坚持对标的前提下,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落实学生中心的理念要求,坚持共性要求与个性培养相结合。遵循学分制的原则合理构建课程体系,不断丰富必修课程的可选要素,加大课程资源建设力度,设置充足的选修课程,充分利用优质的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推进校内外的学分互认,设置辅修专业,实现学生在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进度、选择专业(方向)等方面的较大自由。

坚持个性化培养,因材施教,实现人才培养方案的发展性、独特性和多元性,不断丰富选课类别、数量及学分获得方式。充分调动学生自主规划、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能动性,搭建促进学生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坚实平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四)开放包容,广泛合作

通过加大与各个领域的合作,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确保专业人才符合行业需求,适应专业最新发展趋势。加强院系联动、校际合作、校企协同和国际交流,通过多层面、多渠道的广泛合作,培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师范类专业要与教育实习基地和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合作,深化 UGS三位一体育人新机制,强化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非师范类专业须与行业企业合作,根据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共同开发相应的课程模块,共建“产学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使专业课程的教学贴近职业现实场景和岗位标准,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及就业、创业的核心竞争力。各专业应推进开放式办学,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探


 

 

 

 

 

索与合作单位共建专业、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平台、特色课程的新模式。

(五)分类制定,多向实施

以加强“新师范”建设为导向,培养基础教育优质教师。师范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参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 13 号)《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的要求,主动对接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中的“第二”要求,培养优质教师。

“新工科”建设为导向,探索工程教育新模式。新工科需要的是工程实践能力强、创新能力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仅在某一学科专业上学业精深,而且还应具有“学科交叉融合”的特征;不仅能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去解决现有问题,也有能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去解决未来发展出现的问题;不仅在技术上优秀,同时懂经济、社会和管理,兼具良好的人文素养。新工科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工程教育类专业应以新要求为导向,以《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为依据,结合专业基础和特色,开展方案修订工作,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文科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以“新文科”建设为导向,探索卓越文科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满足社会需求以及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文科人才。高等文科教育作为培养青年人自信心、 自豪感、 自主性的主战场、主阵地、主渠道,应在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方面做足功夫。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文科类专业人才培养,应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丰富的人文精神,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广阔的国际视野,关心国家建设和人民福祉。文科类专业要积极响应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照《国家标准》以及新文科建设宣言,加快创新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专业特色和优势,持续推进文科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农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新农科”建设为导向,将 “ 四个面向的新农学建设理念落实到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培育满足农林改革需  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其他专业类型可参照师范类专业标准和工程教育类标准,结合自身专业发展定位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三、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1.学校总体培养目标

坚持学校立足肇庆、服务广东、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遵循“做优师范专业,做强工科专业,打造特色专业,改造传统专业”的专业发展思路,培养具备深厚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素质高、能力强、善创新” 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2.各专业培养目标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提炼和确定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毕业要求

1.学校总体毕业要求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丰富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邻学科知识,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

3 )具有较强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具备初步的专业研究能力。

4 了解和掌握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前沿,有良好的资源


 

 

 

 

 

整合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相关行业的职业任职资格。

5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职场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6)具备良好的外语交流与外文阅读能力,熟悉文献检索与信息收集、处理方法,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2.各专业毕业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相应的毕业要求。基本内容应包: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应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类别、等级和要求。有专业认证标准与行业要求的,要将专业标准和行业要求纳入其中。

四、学制、学时和学分

(一)学制

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标准学制为4 年,弹性学业年限为 3-7  年,人才培养方案一般按 4 学年 8 个学期设置相应课程(每学年分春秋两个学期)。 同时,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学分制下在弹性学制范围内不同时间的毕业需求,课程设置应具备多元性,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保障。

实行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分专业,统一课程,统一培养进度,待专业分流后,学生根据有关规定选读不同专业方向。

(二)总学分、总学时与学分学时分布要求

1.理工科、艺术类和外语类各专业的总学分原则上应控制在 150  175 学分之间,授课总学时原则上不低于 2400 学时,不高于 2800 学时。其他各专业总学分应控制在 140160 学分之间,授课总学时不低于

2240 学时,不高于 2560  学时;

所有本科专业学分设置区间以专业类《国家标准》要求为准。

2.各学期理论课授课周数为 16 周,第 17 18 周为实践教学周,由每门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需要指导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实践教学


 

 

 

 

 

活动。

3.各学期学时应保持大致均衡,标准学制的第一至第四学期可略高于平均周学时,第五至第七学期可略低于平均周学时。

 三)学分学时换算

1.理论课程按照每 16 学时计 1 个学分。

2.为加强课程教学中的实验实训环节,实验、实训、上机及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每 32 学时计 1 个学分。大学体育为实践性较强的公共必修课,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大学体育共4 学分,每学分 36 学时,共 144 学时。

3.换算公式为:标准总学时=学分× 16=理论学时+实践学时/2(特殊学时课程除外)

4.集中进行的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等,原则上每周计 1个学分。

5.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由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执行时间,其中毕业(专业)实习计 9 个学分,毕业论(设计)计 8 个学分。教育实习时间为 18 周,计 9 个学分。创新学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课程体系设置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师范类专业要以师范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导,优化课程体系。师范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体现师范专业认证(第二级)的课程比例要求。通识教育课程占比、学科专业课程占比必须达到认证要求的比例,各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总数达到规定的学分数。

2.工程教育类专业要以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合理设置课程类型和比例。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占总学分比例 15%、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占总学分比例≥ 15%、工程基础与专业类课程占总学分比例≥30%、工程实践与毕业论文(设计)占总学分比例≥20%。


 

 

 

 

 

3.进一步加强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联系,进而加强课程体系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在设定课程时,应明确每门课程对于达到毕业要求,实现培养目标的作用,利用专业课程的关系矩阵呈现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关系。

4.严格落实专业类《国家标准》关于本专业课程设置的要求。各专业应加强对于专业《国家标准》的解读,充分领会国家专业标准的内涵,对于标准要求的硬性指标和必备要素,应全部满足;对于标准提出的弹性指标和原则性要素,应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扬长避短,体现各专业的特色和传统优势。

5.合理配置基础课与必修课的数量,体现大类培养的要求。大类培养的目标是厚基础、强素质,为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提供可能,为培养专业能力打下更坚实的基础。专业分流前的学科基础课是大类培养的主要课程,其类型与比例,均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6.提高课程的可选择性,落实学分制的要求。在设定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上,既要尊重课程逻辑,又不宜将课程关系限定得过于严格,先修课程不宜设置太多,从而保证学生多元发展的可能性。在必修课满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不断增加选修课数量,增加选修课程的可修读学期,使选修课程合理分布在标准学制的大部分时间。

各单位应大力开发课程资源。鼓励各专业开设 1 学分左右的新课程、前沿课程、短课程和专题课程,增加课程数量,合理控制班级规模,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创新创业学院与二级学院共同开发创新创业类的选修课,逐步满足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师资、学习时间的要求。

7.优化实践课程体系的地位。各专业的实践课程学分必须满足学校关于实践学分的比例要求,有认证标准的,按认证标准执行。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上,各类实践课程应由浅入深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构成立体化的交融关系,避免造成二者的割裂状态。

(二)各类课程及学分配置


 

 

 

 

 

课程体系采取 “平台+模块+课程” 的方式设置。“平台” 公共必修课程平台、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教育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平台构成。每个平台下设若干 “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涉及的学科属性、素质与能力的内涵进行设置。模块由相应的“课程”组成。课程根据专业特性、经济社会需求进行设置,充分考虑不同模块课程之间的关联性、层次性和功能性,体现课程体系对于毕业要求的有力支撑。课程体系的设置应“以学科逻辑为依据,以专业特性为方向,以国家标准为基础,以学生中心为理念”,充分论证每门课程设置的意义与功能,既确保课程平台的稳定、课程模块的清晰,又使课程体系具有一定的开放性,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课程设置应注重“双语”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的开设。各专业均应开设专业英语课程,有条件的专业开设一门以上的“双语”课程,将专业学习和国际化视野有机结合起来。

鼓励在各个模块中开设在线开放课程,通过建设与引入双轨并进的方式,加强课堂教学的信息化、互动性和精品化,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公共必修课程平台(41 学分)

公共必修课程平台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模块( 17 学分)、基础素养与技能课程模块(20 学分)和国防教育课程模块(4 学分)。

公共必修课程是按照国家要求开设,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必修课程,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公民素养、身心健康素质与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以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

公共必修课是国家规定的特定课程,在课程设置上具有硬性标准。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我校的定位、课程特点和社会需求,灵活设置课程内容,采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特别要注重运用网络教学资源,实施分类教学和项目化教学,采取多元化评价方式,以教学效果为导向,不断改


 

 

 

 

 

进教学安排。

2.通识教育课程平台(16 学分)

包括核心通识课程模块( 10 学分)、拓展通识课程与辅助通识课程模块(4 学分)和 “砚园大讲堂”模块(2 学分)。

通识课程是由学校根据自身定位设定的,为学生提供主要通识教育的特定课程。本课程平台所涉及的课程内容,是通识类知识与通识类教育的类型之一。本部分通识课程是校本课程,具有自主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核心通识课程模块主要传授当代大学生通需的社会文明、科学技术与人生修养的知识。课程的设定与开发体现学校的自主性,课程内容相对固定。本课程模块共有 6 个小模块,学生原则上必须选择 5 个模块并在每一模块中选修2 学分。

学校教务部门将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与通识教育的发展趋势,对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与核心通识课目录进行修订,加强通识课程建设。新版的核心通识课程将随本版培养方案一并公布。

拓展通识课程和辅助通识课程模块是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课程。前者是面向学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后者是面向书院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自身的能力与学习兴趣进行选择。拓展通识课与辅助通识课共计4 学分。书院学生最多可选修2 学分辅助通识课,其余2 学分选修拓展通识课。非书院学生应选修4 学分拓展通识课。

“砚园大讲堂”系列学术讲座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前沿性、学术性讲座,是通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讲座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学术讲座 12 次,共计2 学分。鼓励学生多修多听,多修不再计算学分。

3.学科基础教育课程平台( 学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设置)

包括相关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与本专业学科基础课程模块。


 

 

 

 

 

学科基础课的主要任务是传授学科基本知识,夯实专业发展基础,拓宽专业教育口径。专业大类培养的课程应以学科基础课为主。相关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主要由本专业所属二级学科以外的学科基础课程构成,既可以是同一个一级学科的相关课程,也可以是与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密切相关的其他一级学科基础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基础性课程,基础数学类、物理类、生物类、化学类等课程。本专业学科基础课程是本专业基本性和共通性的课程。在课程选修的先修后续关系中,本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应是各门专业课程的先修课程。

各专业在设置学科基础课程时应充分考虑本专业的特点与学科属性,理顺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分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确定。

4.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学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设置)

专业教育课程平台包括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专业选修课程模块和教师教育课程模块( 师范专业)。

1 )专业核心课程模块

专业核心课程是专业教育的中心,也是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关键课程。各专业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上,应该坚持基本性、标准化和高质量的要求。

各专业均应考虑课程对于专业能力培养的作用和意义,整合优化教学内容,明确和凝练专业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凝练必须依照专业类《国家标准》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与专业介绍最新版的要求,在课程名称、 内容和相关要求上,对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的课程标准。

专业核心课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不宜过多、过滥。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开展,选课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实


 

 

 

 

 

现春秋两学期同时开设。

2)专业选修课程模块

专业选修课的开设,应充分考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特色,合理处理选修模块课程与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专业选修课应体现知识前沿性、方法多样性、结构模块化的要求,以学生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为核心,以专业方向模块为主要方式,重视打通学科专业边界,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鼓励在建设课程群的基础上,预留一定学分的跨专业、跨学院选修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

各专业应逐步提高专业选修课在专业教育课程群中的比重,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学分至少为学生应修最低学分的 1.5 倍,为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专业原则上应开设不少于 0.5 个学分的限选安全教育课程。

3 )教师教育课程模块 (Ⅰ6 学分)

本模块主要为教师教育专业的理论课程,包括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的设置应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紧紧围绕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 以增强教学实践能力为导向。教师教育课程模块注重落实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课程要求,融入国家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标准,注重教师教育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本模块课程只针对师范类专业,包括必修课共 6 12 学分,分别由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和各相关二级学院开设;选修课共 4 学分,由学生在学校指定的课程目录中选择修读。

5.实践教学课程平台( 学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设置)


 

 

 

 

 

实践教学课程平台包括专业实践课程模块和创新创业课程模块。

1 )专业实践课程模块

专业实践课是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关键。实践课程设置要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课程体系,落实实践课程标准,规范实践课程管理为重点。

专业实践课程包括课堂实践、实验课程、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教师教育技能课程(包括汉字书写技能与板书、普通话与教师语音)共 2 学分,为师范专业必修课程,纳入本模块。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各类型的实践教学进行整体设计,合理安排各种课程的比例。其中毕业论文(设计)8 学分,专业(毕业)实习9 学分。其中,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9 学分,不少于一个学期,计 18 周;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不少于 12 周。各专业应对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提出相应条件,学生满足条件即可开展毕业论文写作与进行专业实习,以更好地实现学分制下弹性学制的要求。

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实践课程的要素应完备,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材和师资等均应满足学校的相关要求。重点加强综合性、设计性试验实训课程,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应用能力。

注重社会实践课程的建设,鼓励各专业打造符合本专业需求的社会实践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应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 70%的时间深入基层,有固定的专业师资。

各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时比重不得低于25%,工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应在30%以上,鼓励其他偏重于应用型的专业在学校要求的最低实践学分、学时的基础上,提高实践课程的比重。

2)创新创业课程模块(2 学分)

突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继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教育模式。


 

 

 

 

 

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充分实现创新创业课程的专业化、个性 化和多元化。创新创业课程的主管部门应与各相关专业应就各专业创新创 业课程提出相应的设想与改革方案,在完善总体创新创业理论课程的基础  上,探索专业创新创业课程的有效实现方式。坚持落实“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在创新创业教学过程中,大力引进行业导师与实践领域的专门人 才,提高创新创业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课程设置上,积极推动创新  创业课程的选修制,在课程开设时间、课程模式与课程师资等方面,充分  体现学生中心的理念。

继续深化第一课堂与第二、第三课堂的有机融合,大力推动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通过进行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考证考试、学科竞赛、创业竞赛和自主创业等方式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创新创业实践最高可设置6 学分,该部分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可折抵拓展通识课与辅助通识课的学分。各专业可根据具体需求设定实践内容。

六、修订要求

(一)充分论证

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开展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调查,按照需求和结果导向的原则,深入论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以及相应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相应的计划和安排,拟订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二)标准引领

各教学单位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要通过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以及职业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完善与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基本教学文件。注重把职业标准分解为人才培养标准,把人才培养标准分解为课程要求,建设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


 

 

 

 

 

 三)建立体系

各教学单位要设计和形成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系,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就业面向、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岗位及职业能力分析、课程结构、核心课程简介、能力证书和职业证书要求、教学周次分配、教学进程安排、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毕业条件等。

 四)遵循规范

各教学单位要注意课程名称和英文译名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严禁使用别名或与课程内容不相符的名称。课程名称只包含中文与英文文字、罗马数字,尽量不加其他符号。与往届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似或相近的,原则上采用原有名称。课程名称与课程编码必须严格对应。课程序列统一用拉丁字母      Ⅲ”来标注,如 “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 Ⅱ”等。具有先修后续顺序的课程之间,必须明确课程的先后关系。

(五)整体推进

各教学单位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新的要求同步制订或修订该专业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做好准备。各专业需在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中摘要列出相应学分课程,作为辅修专业课程,相关实践课程一并列出。非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辅修教师教育类专业时,需要加修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中的学位课程。

 六)持续改进

培养方案的修订注重总结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经验,边修订边改进,逐步推进,持续完善。特别要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做好新旧方案的衔接工作。为及时应对国家最新认证标准与社会行业发展需求,在保持培养方案核心内容稳定的前提下,要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适度开放性,做到体系基本稳定,标准保持领先,内容及时更新。要注重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成效的评估,为人才培养方案的不断完善,提供科学的依据。


 

 

 

 

 

七、组织领导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校长领导,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工作。教务处负责培养方案的统筹、组织、整理、汇编和审核工作。

2.各教学单位成立以院(系)主要领导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组织,负责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在广泛调研相关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研讨、充分论证,完成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指导、审核本院(系)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教务处在各教学单位提交培养方案后,组织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合议、统筹、完善后再一次修改,提交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在综合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各院(系)修改、核查、完善并形成最终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八、时间安排

1. 2020  89 月,教务处起草《肇庆学院关于 2020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

2.2020  10 月,根据各单位意见,召开座谈会,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分的相关政策,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

3.2020  1112 月,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以行业需求与社会需求为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做好 2019 版人才培养方案与2020 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衔接,部分成熟的改革措施,可在 2020 级新生中及时实施,在实施中不断修订完善。

4.2021  1-2 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经所在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讨论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

5.2021  3 月初,教务处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进行审核、评议和验收。各教学单位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6.20213月底,教务处进一步对各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稿组织验收,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发布实施。

 

附件:1.肇庆学院 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与教学计划表

2.肇庆学院 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号编制说明

3.肇庆学院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报告

4.肇庆学院 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备忘录

5.肇庆学院 2020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议纪要

 

 

 

 

 

 

 

肇庆学院

2020  11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