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肇庆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1:28 点击: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提高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专业内涵式建设,依据《肇庆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体育教育专业特点,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二)评价理念

学生中心: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关注学生运动技能、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产出导向:以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确保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定标准。

持续改进:通过评价发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肇庆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的评价,涵盖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等关键环节。

二、评价内容

(一)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评价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社会对体育教育人才的需求。

评价主体:毕业 5 年左右的校友、用人单位(中小学、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行政部门等)。

评价方式:采用毕业生调研、用人单位调研、第三方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等方法。

评价周期: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形成评价记录文档,为培养目标修订提供依据。

(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评价依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


家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评价主体:本专业应届毕业生、全体专业教师、兼职教师、辅导员、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校外专家(中小学体育学科带头人、体育教育专家等)、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践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评价方式:采用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实践能力考核(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展示、裁判实践等)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评价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保证每届学生均经过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三)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评价依据: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与考核材料,包括理论笔试、实践考核(如运动技能展示、教学技能实操)、课堂活动、作业、报告等。

评价主体:在校学生、专任教师、学院教学督导、学院管理人员、校外专家(体育教育领域专家、中小学体育教师等)。

评价方式: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包括课程调查问卷、访谈、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实践能力评估等。

评价周期:每学期课程结束后进行一次评价。

三、评价程序

(一)制定评价计划

根据评价内容和要求,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详细的评价计划,明确评价时间、地点、方式及参与人员。

(二)收集评价数据

按照评价计划,采用多种方式收集评价数据,包括课程考核成绩、问卷调查结果、访谈记录、实践考核成绩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分析评价结果

对收集到的评价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评价报告,指出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提出改进措施

根据评价结果,由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相关教师和专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明确改进目标、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反馈评价结果


将评价结果及改进措施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包括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学院领导、学生等,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评价小组

成立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课程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骨干教师代表、辅导员和校外专家(中小学体育教研组长、体育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等) 组成的评价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统筹协调评价工作,确保评价活动顺利进行。

专业负责人:具体组织评价工作的实施,包括评价方案制定、数据收集和分析等。

课程负责人:负责本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具体实施,撰写课程评价报告。

校外专家:参与评价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制度,明确评价流程、标准和要求, 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定期对学院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评价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有效。

五、评价结果应用

(一)人才培养目标修订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和职业发展相适应。

(二)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调整

依据毕业要求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对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加强实践课程建设,完善课程内容,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教学质量改进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作为课程负责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


要依据,帮助教师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推动课堂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四)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评价结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适应人才培养需求。

(五)实践教学优化

针对实践能力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满足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六、附则

(一)解释权

本办法由肇庆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负责解释。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相关评价办法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专业发展需要,可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