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年广东省云浮市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站)
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两广交汇处,素有“石都”“禅都”“硫都”等众多称誉,因境内常年祥云飘浮而得名,下辖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代管罗定市;全市总面积7785.1平方公里。
云浮是一座魅力之城。云浮是禅宗六祖惠能故里、中国石材基地中心、南药之乡;“禅文化、硫化工、西江水、石材产业、温氏集团、南药产业”等六张名片亮眼;“禅宗文化、南江文化、石文化”等三大特色文化熠熠光彩。
云浮是一座生态之城。云浮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境内山川毓秀,田园风光美不胜收,森林覆盖率达68.33%,市区空气优良率达97%以上,西江云浮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优质水平,是大湾区的生态涵养地,也是省内生态休闲、健康养生的旅游胜地。
云浮是一座便捷之城。云浮市区距广州140公里,水路距香港170海里,境内有南广高铁、广昆、深罗、广湛、汕湛高速等对外快速通道,高速直达广州仅需1.5小时;高铁从云浮东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小时,到深圳站仅需1.5小时,抵达香港西九龙站和珠海拱北口岸仅需2小时。深南高铁、广佛肇云高速等正加快建设,云浮正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和生活圈。
云浮是一座产业之城。云浮是“全国三大石材产业基地之一”“全国不锈钢生产基地”“广东现代特色南药试验区”。近年市委、市政府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规划建设了金属智造产业集群、绿色建材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等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高站位布局了金属智造、信创产业、氢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旅产业、现代物流、石材、硫化工、清洁能源等“十大园区经济”。云浮正在积极打造“后发崛起”的新引擎。
云浮是一座爱才之城。云浮正积极实施人才“云聚”强市工程,市委、市政府在事业平台、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家属安置上向省内一流标准看齐;并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打造了“全链条”“全流程”的人才培养跟踪机制;让有志投身于云浮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有舞台、安居生活有品质、创新发展有空间。
为持续优化本市教育人才队伍结构,2024年,云浮市委、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层次教育人才,其中华师站计划引进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4年云浮市招聘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的教育人才。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现已在云浮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正高级职称教师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1968年3月22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3月2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2024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9:00-15:0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2.报名所需材料:
①《云浮市教育人才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⑥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教务处盖章)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到设点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留下①-②材料原件,其他材料原件退回并留下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双面复印并装订)。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华南师范大学内,具体面试教室待定)。
招聘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二)资格审查。现场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列为面试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或查收短信。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学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四)资格复审。由市或县(市、区)级编办、教育、人社、纪检监察等单位的监督指导组成资格复审工作组,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等有关情况。如有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放弃聘用的,则按各小组中的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签订到岗承诺书或三方协议。各岗位按考生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到岗承诺书或三方协议。
(六)体检。体检标准严格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工作另行通知确定,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拟聘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引才单位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合同;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5年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服务期限。招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期间经批准可报考公务员)。
(三)工资福利。
1.除法定薪酬外,按年度,分5年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对招聘的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150万元生活补贴;对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生活补贴;对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
对招聘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市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其他类别补贴请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2.提供住房保障。对招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育人才,可申请入住高端人才社区,在高端人才社区未投入使用之前,由市委人才办按标准在城区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招聘人才的住房需求。对招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育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3.解决配偶安置。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引才单位、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协调安排。
4.解决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入托的,凭市、县(市、区)委人才办出具的证明,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自主择校,不受地域、户籍等限制。
5.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可提前到岗实习锻炼,实习期内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2.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本招聘公告内容,由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招聘单位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