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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02-22 16:4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3月2日10:00至3月6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4),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3年3月4日10:00后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3月9日10:00后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1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和医疗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综合知识与基本能力。

2)医疗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岗位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2.笔试时间。笔试统一安排在2023年3月26日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将于2023年4月17日10: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市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划定。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4月17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考生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考生都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和资格审核递补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对象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资格审核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备案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3.面试组织。面试一般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名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类别为医疗类的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进行岗位聘用,首次聘用专业技术岗的,相应岗位有空缺并经单位同意,可聘用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高级别岗位。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被投诉而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考名额,招聘单位可另行招考,也可申请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招聘单位申请递补的,一般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1.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xls已下载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已下载
附件【3.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doc已下载
附件【4.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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