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保障测试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好测试中心的安全、消防、卫生等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更好在《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测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安排,参与测试教师及学生全力配合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的工作,全力搞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并做好数据的统计、整理以及上报工作。特制定肇庆学院学生体质测试中心的有关管理办法。
一、体质测试前准备工作
1、由肇庆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体质测试中心(主任张伟霞、副主任李灵超)负责落实、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2、由体质测试中心负责安排各二级学院学生的具体测试时间,并在测试前两周做出公告。
3、由体质测试中心具体安排参加测试的工作人员,并上报体育学院分管领导和教务处批准。
4、由校医院在每次测试过程中安排医生和护士各一名在测试场地急救点值班,场馆中心在每次测试时开放相应场地。
二、参加测试的学生注意事项
1、测试以班级为单位(或按预约时间),各班负责人认真组织本班学生按规定时间(预约时间)来参加测试。
2、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报到,在测试前应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运动损伤。
3、为保证参加测试学生的安全,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有低血糖症状的学生可自备补液。
4、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刷卡测试。如身份证丢失二级学院开具证明并携带学生证进行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5、参加测试的学生严禁携带饮料、食品进入测试场地,严禁乱扔纸屑、垃圾。
6、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听从测试老师的管理,测试过程中,注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和嬉闹。
7、关于免测:因慢性病或残疾或丧失体育运动能力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的申请,申请免测的学生要有正规医院的证明,填写“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申请表”并附上正规医院的证明,经各二级学院领导核准并加盖学院公章,在本年度测试时间内,交到现场体质测试检录处审核并备案,可以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8、关于缓测:学生必须按体质测试中心统一安排的测试时间进行测试,不得无故更改或缺测。确因公事或学生个人伤病需要更改测试时间或缓测的学生,须在该测试时间前提前申请缓测,经各二级学院领导核准、各班辅导员证明并盖学院章后,至少提前一周在任一测试时间现场交给体质测试中心检录处,重新安排进行测试。
9、《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毕业时测试成绩总评定(总评成绩=前3年平均成绩×50%+第4年成绩×50%)不及格者(50分),在毕业前准予补测一次,达到50分者方可毕业。
10、对在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学校考试作弊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11、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要求因故未完成规定测试项目(含一项及以上)测试的,须重新进行未完成项目测,测试时间由体质测试中心统一安排。
12、参加测试学生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测试器材,出现无故损坏器材情况,按照要求进行赔偿。
四、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体育学院体质测试中心。
肇庆学院学生体质测试中心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