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2015-2016年第一学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落实
《体质测试》工作,在肇庆学院体质测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体育与健康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校医院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
二、测试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肇庆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领导小组([2013]31号)
测试负责人:孙林、张伟霞
仪器负责人:梁汉明、梁伟元、刘伟强
数据负责人:梁展文、等
测试员:曹铭亮、陈广森、郭思强、侯忠仁、侯军、姜丽、李栋、李颖媛、李灵超、吴磊、谢明川、殷瑞、曾庆光、张贞、等
三、测试时间
2015年10月17日至12月20日周末,具体时间见-附件1
四、测试地点项目
体育馆内项目 |
身高;体重;立定跳远;体前屈;肺活量;仰卧起坐(女); 引体向上(男) |
田径场内项目(校医院旁) |
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
五、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 |
测试内容 |
本学期专升本的全体学生 |
体育馆内容项目、田径场内项目 |
15年春季顶岗实习的全体学生 |
体育馆内容项目、田径场内项目 |
14级全体学生(保健班除外) |
体育馆内容项目 |
15级全体学生(保健班除外) |
体育馆内容项目 |
15年春季、秋季请假和不格学生 |
体育馆内容项目、田径场内项目 |
六、学生组织管理说明
1、 测试前事项
(1)测试以班级为单位,体育委员提前组织本班同学按照各二级学院体质测试负责人(教务员)的要求填写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附件3)(咨询:体育学院教务员梁老师2716316,qq:2217791857@qq.com);(2)组织本班同学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需缓测者和免测者,以班为单位,在各班“名单表”姓名后面注明“缓测”或“免测”,测试时交给测试管理负责人。(缓测必须提供正式请假证明,免测见免测说明)
(2)体育委员带本班名单表4份,在姓名后标明“男女”,测试时交给教师(1份用来登记男生引体向上成绩,1份用来登记女生仰卧起坐成绩,2份用来登记长跑成绩) 。
(3)测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为保证测试安全,必须着运动服或有弹性的舞蹈类服装、运动鞋,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4)免测说明: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测,如:一是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疾病者;二是身体残疾,急慢性病患者,等。请同学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方可测试,如果隐瞒自身情况者,自行承担责任。申请免测时必须提交以下二份材料到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务员处:一是校医院或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的病历证明;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于执行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表要经各二级学院体质测试负责领导核准签字盖章证明。所提交的两份材料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存档。另外,800米1000米测试时,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等,可缓测,另行通知。
2、测试中事项
(1)体育馆内的项目,在体育馆门口集中,田径场的项目,在第一田径场门口集中(校医院旁),以班级为单位,男女分开按学号从小到大排队,12人一组。
(2)在测试前由组长组织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运动损伤。
(3)在测试过程中必须听从测试教师的管理,听从指挥。
(4)严禁携带饮料、食品进入测试场地,严禁乱扔纸屑、垃圾,严禁喧哗嬉闹。
(5)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在本年度内可补测一次,补测另行通知。
(6)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测试过程中或结束后纠缠、谩骂、恐吓、威胁测试人员者,按照学校考试违纪作弊和相关规定上报学校给予处分。
3、测试后事项
(1)测试时学生自己记录各项目测试数据,测试后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见附件7),填写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个人成绩登记(卡)表(见附件8)。此表自己保存至大四,便于与体育学院提交给教务处的成绩登记表核对。
七、附件1:2015年秋季《体质测试》学生测试项目时间安排表(另行通知)
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信息表(模板)
附件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年级性别民族来源代码表
附件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申请表(大学)
附件5:《体质测试》测试内容目的方法图文说明
附件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部分)
附件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大学)
附件8:《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个人成绩登记(卡)表(大学)
附件9:《体质测试》项目操作方法视频说明(见体育与健康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