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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
2014-06-07 20:31  
( 2009年12月01 日 )
 
    为确保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新党员的质量,更好地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2007年10月21日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新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强和完善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肇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
    一、个人申请 
    凡要求入党的学生,都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入党态度等内容,并附有个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支部收到申请书以后要予以登记,进行培养。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申请入党的同学,可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制定措施培养。培养的主要办法是:
    ⑴ 收到申请一月内要找本人谈话提出要求。
    ⑵ 支部指定 1-2 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
    ⑶ 学校集中进行党的知识培训教育。
    ⑷ 入党申请人要参加学院安排的思想座谈会的理论学习和其他政治学习。
    ⑸ 党组织可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给他们压担子,促进他们进步。
    ⑹ 支部要定期考察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定期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以备发展时提供给学院党委审查。另外,也可采取其他措施,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真正从思想上入党。
    三、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的确定,由党支部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入党联系人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须有两名党员参加,做好记录),支委会进行全面考察分析确定。学生发展对象的确定,须经各班团支部(即班委)民主推荐,还可以征求任课教师、导师等方面的意见。 只有经过培养教育一年以上,达到肇庆院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的条件与标准,表现突出,而且被大多数党员群众信任的入党积极分子,才能作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确定须经学院党委审核、备案。
    四、发展前准备、预审和公示
    支部发展新党员要进行全面审查,经支委会研究和全体党员讨论认为合格后,向学院党委全面汇报,预审合格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方可发展。发展学生入党时,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汇报后,党委要指派专人深入到各班级进行了解,并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只有在学院党委预审同意后,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发展新党员时须注意的几种情况:
   ⑴ 递交入党申请不满一年者一般不能发展。
   ⑵ 未经校级党校培训及培训后不合格者不发展。
   ⑶ 团支部对其同学不推荐者,但又想入党的同学,党支部应认真深入了解分析情况,慎重发展。
   ⑷ 群众座谈会意见或党支部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要认真分析,慎重发展。
   ⑸ 发展学生党员,应对学习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各科学习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方可发展;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应着重考察其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
   ⑹ 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院级以上处分的,原则上一年内不考虑作为发展对象(一年之后有明显改变和进步者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⑺ 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
   ⑻ 对发展对象未指出不足的不审批。(这点是对发展对象的联系人、所在党支部提出的要求。)
    五、支委会指派专人谈话 
    在审批新党员之前,支委会要指派专人谈话。谈话主要内容一般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情况,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以及发展对象其他方面的问题,并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查。谈话人可视谈话情况,向支部提出发展、延期发展或不予以展的建议。
    六、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经学院党委同意发展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支部确定或由发展对象约请,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好《入党志愿书》,并如实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要对党忠诚老实,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弄虚作假。
    七、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 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⑴入党申请书;⑵思想汇报、个人自传(思想成长经历);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⑷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⑸群众座谈会记录,参加座谈会的群众要在记录后面签名;⑹入党志愿书;⑺其他说明本人情况的材料。
    2.支部大会会议主要程序:
    ⑴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⑵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提出意见。
    ⑶ 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
    ⑷ 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注:介绍人根据“会议讨论记录表”做好各自负责的发展对象意见讨论记录,以便把意见更好传达到发展对象本人,改正其不足。)
    ⑸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可让其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大会。表决结束后可以请新发展的党员和列席会议的积极分子谈谈体会。
    注意事项: 
    ⑴ 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足应到会人数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⑵ 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⑶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会后,正式填好《入党志愿书》,会同入党申请书、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肇庆学院党校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生还需有《团组织推荐表》和学习成绩等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八、审查审批手续 
    学院党委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批手续。党委在审批前,应听取支部汇报和指派(谈话)人找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集体讨论决定。经党委审批后,写出“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发到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由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会上宣布。未批准的也应及时通知,并做好思想工作。
(注)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㈠ 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
    1.党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
    2.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院党委(党支部)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学院党委应派人参加。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包括:① 唱国际歌; ② 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③预备党员宣誓; ④ 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⑤ 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3.定期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
    4.加强个别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至少每季度要书面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考察结果填在《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上,以备转正时提交学院党委审查。
    ㈡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期满后,预备党员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汇报一年的思想工作情况,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支委会在认真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学院党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审批。
   (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本人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提出转正申请。
    ⒉支委会介绍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初步意见。  
    ⒊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⒋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表决。
    ⒌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同意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将决议填在《入党志愿书》上,上报学院党委。支部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等。
    ⒍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一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通知支部后,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向党员宣布。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和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注: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体育与健康学院党委
                                                              200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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